本科課程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和通識必修由學院和相關部門指派,不參與選科環節。而通識選修和跨課程選修則由同學於選科環節自行選擇。
本科生於畢業前應完成修讀三門通識選修 (不同範疇各一門) 和三門跨課程選修 (可同一學院內的科目)。一般建議第一至第二學年完成通識選修,第三至第四學年完成跨課程選修。
如跨課程選修需要申請重修,可選擇不同學院的科目或同一科重修;
如申請不同學院的科目重修,歷年成績表/學期成績表上仍會顯示不合格科目,畢業成績單上方不會顯示不合格科目;
如果重修同一科,合格後會直接覆蓋原科目的成績。
轉入金融學院基本要求如下:
- 只接受一年級升讀二年級學生申請轉讀課程;
- 申請人的學年績點須達3.2或以上;
- 需具備一定數學及經濟學方面之基礎。
學生滿足有關申請要求後,須於二年級新學年開學前 20 個工作日內提出申請,屆時請填妥「轉讀課程申請表」連同大一學年已完成科目之成績單 (或截圖) 前往財務部繳交MOP500元之行政費用,其後經財務部蓋章後提交至原學院﹐其後等待新學院通知審批結果。如結果為通過,則需要通過匯款方式繳費,匯款後將匯款收據寄至財務部:fidrec@edu.cityu.mo,經財務部最終確認後,則完成整個流程。
如同學轉讀課程獲審批,則需要在餘下學年補修應用經濟學課程大一年級所有專業必修和缺失的通識課程。可於每學期的重修/增修階段提交增修申請,選擇沒有時間衝突的時間和班級。
如已修讀的原課程及通識課程科目與本課程規劃的科目匹配度高,可考慮作學分轉移,以免減輕學業負擔,該科目會以「CT」表述成績等級,只計算其學分,不作任何積點計算。無法作學分轉移之原課程科目則會自動被計算為跨課程選修科目 (需視乎實際情況)。
進入金融俊傑班需要學生高考成績達到一本線,或是通過大一新生入學舉辦的金融俊傑班考試,由於金融俊傑班考試只限於大一新生入學時舉辦,成班後不會再次舉辦,且及後不再接受任何進入金融俊傑班之申請。
金融俊傑班考試旨在測試學生的英語水平能力,並沒有考試範圍,一般包括兩個部分,筆試和口試。
金融俊傑班同學需說明轉班原因,經金融俊傑班課程主任同意後即可安排轉出,一旦轉出後則無法再次轉入。
英文授課證明由教務處出具,請填妥簽署證明文件申請表後發到教務處。
應用經濟學學士課程中,專業方向為兩個選擇:金融學方向和經濟學方向。
根據金融俊傑班最初之設定,將僅開設金融學方向,金融俊傑班學生如不願修讀金融學方向,則默認從金融俊傑班轉出至普通班經濟學方向繼續學習。
大二學年的第二學期結束前,學院會舉辦專業方向說明會,對各專業範疇之特點,學額分配,調配標準等進行説明及介紹,確實日期將由學院通過電郵通知。
大二學年的第二學期結束後,學院會通過電郵收集學生對專業方向的申請,該申請將代表同學未來的學習方向的意向,但不代表同學最終獲得的專業方向。逾期未提交者,將由學院代為作出安排。有關任何專業範疇分發的決定,金融學院保留最終解釋權。
新學年開學前至少30個工作日,可申請更改專業方向,學院將綜合考量學生GPA、數學、英語、專業課的成績擇優錄取。新學年開學後,除不可抗力之理由(如授課人員不足或病故等因素)影響,金融學院不接受同學提出任何形式或理由申請轉換專業範疇。
學院一般不接受任何調班申請,如屬緊急情況或特殊原因,需要提交相關證明以便審視。
學院不向學生提供大學信紙,同學可將推薦信檔案發送至學院郵箱,學院完成打印後將通知同學前來領取。
請提供word檔,以便學院必要時協助調整間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