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要求:
2020 級及以後入學的金融學博士研究生必須在就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要求如下:與其論文有關的核心刊物 (SSCI,CSSCI,TSSCI或SCI) 論文一篇,或者普通學術刊物論文二篇。2019 級及以前入學的金融學博士研究生必須在就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要求如下:與其論文有關的普通學術刊物論文一篇。
對以上要求說明如下:
1. CSSCI 指CSSCI 核心版。
2. “與其論文有關”的刊物指經濟、金融類刊物,或其他領域期刊但與畢業論文存在較明顯的關係。
3. 中文期刊需要正式刊出,英文期刊獲得錄用通知即可。
4. 普通學術刊物論文相關規定如下:
a) 英文期刊必須有ISSN 號;中文期刊必須有CN 號。
b) 期刊為採用盲審制度的期刊。
5. 署名要求:(須包含澳門城市大學金融學院)及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a) 唯一作者;
b) 第一作者;
c) 第二作者;
d) 第三作者且通訊作者。
學生在提交(答辯)論文申請時,學院將根據審核情況要求學生提供相關證據證明符合以上規定。未能評判論文是否符合要求的,由學院學術委員會進行裁決。

